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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令第38号《轿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》的告诉
来源:乐鱼体育app官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5-11-07 20:26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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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江西省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令第38号《轿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》的告诉状况:有用 发布日期:2005-11-21 收效日期: 2006-02-01 发布部分: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

  第六条国产乘用车、商用车、挂车在车身尾部明显方位(在保险杠之上的后部车身表面)上,应标示轿车出产企业名、产品商标、车型称号等。假如标示产品图形商标,则应标示于车身尾部外表面的左右中心方位(车身尾部带备用轮胎架或车身后部左右开门的车辆在外)。

  第九条轿车出产企业名一定要选用中文汉字标示。车长超越4.2m的车型,其中文汉字高度不能低于25mm,车长不超越4.2m的车型,其中文汉字高度不能低于20mm。出产企业名和产品文字商标一定要选用同一资料标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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